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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三大发2023-01-31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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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泸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景区恢复和产业发展专项实施方案》出炉******

  中新网成都1月9日电 (记者 王鹏)记者9日从四川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获悉,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9·5”泸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景区恢复和产业发展专项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充分借鉴汶川、芦山、九寨沟等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成功经验,以重点景区恢复重建为关键,以推动灾区文化旅游业同特色农业、绿色工业、商贸流通业和民族文化保护传承的互动融合为主线,力争通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提升旅游景区发展水平,打造大贡嘎世界山地度假旅游目的地,推进环贡嘎区域旅游整体提升,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重建幸福美丽新家园。

  根据《实施方案》,以海螺沟和王岗坪景区恢复提升为重点,重点开展景区生态环境修复、旅游交通设施恢复、旅游服务设施恢复、旅游品质提升等,高质量打造大贡嘎世界山地度假旅游目的地。

  其中,力争海螺沟景区“一年局部开放,二年全面恢复,三年实现提升”,将磨西—燕子沟打造成为世界知名旅游镇;王岗坪景区“半年局部开放、一年完全开放、三年完成提升”,打造世界级原始森林原生态体验旅游目的地。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初步建成品牌形象鲜明、产品业态丰富、产业素质高、服务功能完善、主客和谐共享的国家级灾后文化旅游恢复重建示范区。

  《实施方案》指出,力争通过三年努力,灾区工业全面恢复振兴,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特色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集中集群集约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重点企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特色鲜明、绿色生态的工业体系初步建成。

  此外,还将有序拓展新的旅游区域,协同推动牛背山、田湾河、喇叭河、汉源湖、伍须海、莲花湖、铧尖山、娘娘山等旅游景区开发,建设喇叭河镇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体验区,丰富景区文化内涵和生态价值。(完)

河南平顶山一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21人被追责问责******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清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监委3日发布关于鲁山县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共追责问责21人。

  2021年4月2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移交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等人非法生产并处置铝灰渣问题线索后,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市县两级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存在环境监管失职失责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

  经查,2019年6月,原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为非法牟利,伙同张良镇张南村村民冯延伟等人,从事铝灰渣加工回收金属铝业务,并将产生的废铝灰掩埋在冯延伟经营的宇航皮具厂内及该厂北侧500米的土地内。经河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该厂加工、处置的铝灰原料和倾倒物均属于“危险废物”,该掩埋点共非法占用耕地4.5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现场共清理废物、废铝灰16819吨,由此形成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868万余元、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金额78万余元。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鲁山县环保局)、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在环境监管、耕地保护等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本案共追责问责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4人,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4人,政务撤职2人,调离环保工作岗位3人。

  王炳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污染环境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李庆涛,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李苏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副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陶林超,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工作人员,严重职务违法,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广跃,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安华延,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副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原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陈新兴等5人,违反工作纪律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永军等7人,违反工作要求的鲁山县张良镇国土资源所原负责人孙自合等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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